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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10-20浏览次数:239

一、评选对象
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:具有我们学籍并列入2014年、2015年、2016年国内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。
录取类别为在职培养的研究生(定向、委培类),未缴学费的研究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。
 
二、学业奖学金等级、奖额和比例

一年级 一 等 二 等 三 等
奖额
(万元/年)
比例 奖额
(万元/年)
比例 奖额
(万元/年)
比例
博士生(直博/其他) 1.6 / 1.4 20% 1 50% 0.8 30%
硕士生 具体见下方文字说明
硕士新生:直博生一年级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高档(12000元)
其他推荐免试入学硕士新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(10000元)
公开招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:3比例获得二等(8000元)、三等(6000元)
二、三年级 一 等 二 等 三 等
奖额
(万元/年)
比例 奖额
(万元/年)
比例 奖额
(万元/年)
比例
博士生 1.8 15% 1.5 70% 0.8 15%
硕士生 1.2 20% 0.8 60% 0.6 20%
 
 三、评选办法
(一)2016级新生沿用去年评选办法:
1、硕士推免学生获一等学业奖学金,考试入学学生结合专业按比例划分二、三等获学业奖学金人数,并按照初复试总分进行排序;
2、提前攻博学生给予二等学业奖学金,考试入学博士生按照“社会学理论和方法”科目得分排序,区分一、二、三等学业奖学金。
(二)2014级、2015级研究生按照专业人数划分名额,遵照以下评选标准进行打分排序,论文发表、获奖情况、学院服务三部分2014级研究生考核时间段为2015.11-至今(即未参与上一年度评审的相关情况);2015级研究生考核时间段为2015.9-至今。
1、论文发表 (硕士生30分;博士生40分)
在正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(或获得用稿通知)的学术论文
(两页及以上或6000字以上,不符合此两项标准的不作计算,《视野》为非公开发行刊物不作计算,审稿中不作计算,非学术论文不作计算)
 一流期刊20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

SSCI或SCI Ⅰ区25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
SSCI或SCI Ⅱ区20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
SSCI或SCI Ⅲ区12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
C刊10分(二作*0.5);
以下刊物、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
C扩期刊6分;普通期刊4分;
书稿(书籍中一章或不少于10000字,译作不少于20000字,书稿需出版)5分;
会议论文2分(只有摘要不作计算);报刊文章1分。
此项可累计,总分硕士生不超过30分,博士生不超过40分。
2、获奖情况 (硕士生20分;博士生30分)
论文获奖(如社会学年会论文,等) 每项10分(二等奖*0.5,三等奖*0.3)
成功申请到创新项目或其他课题(如江苏省大学生创新项目,等)每项10分,
需独立申请或担任第一申请人,省级创新项目省助10分,校助7分。
以上获奖可累计,总分硕士生不超过20分,博士生不超过30分。
3、成绩考核 (硕士生40分;博士生20分)
 硕士生按照每个同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平均分*0.4计分
博士生按照所修课程成绩平均分*0.2计分

4、学院服务 (10分)——学院评估
 
四、评选流程
 1、2016级新生由学院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,不需要本人进行申请;
 2、2014、2015级研究生请各位同学按照以上评选办法计算本人得分,并提交所有辅助材料由学院进行复核;成绩单会由班长在教务员处统一领取,发给各位同学。
请大家于10月28日上午10点至12点;下午14点至17点间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336室:
(1)申请清单(A4纸打印):按照1-4项分别列出本人每项的总得分(含相应成果以及计算过程)
如,论文发表——“国际市场上中国企业的地位危机及其化解”载《社会学研究》(一流期刊),第二作者,获得20*0.5=10分;
获奖情况——论文名称,第x届社会学年会论文一等奖,获得10分
成绩考核——课程名称,得分;平均分*0.4
学院服务——xx会议志愿者、学院研会任职、学院党支部任职等(不需给自己打分,由学院评估),
四项总分为XX分
(2)提交所有辅助材料的原件(论文、获奖证书等)以及其他材料(立项通知、成绩单等);
3、评选结束后在学院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;
4、提交研究生院审查评选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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